1900年普朗克(M. Planck)在解釋黑體熱輻射實驗現象時,提出了量子假說。假說的中心思想是輻射能不是連續的,而是以獨立的小包形式出現。“量子”一詞就是指這些能量小包。這種小包是能量的最小單元,也稱為能量子,ε;其大小與輻射頻率成正比,即: ε = hv 式中h為普朗克常數,6.626 × 10-34J.s或4.135 eV.s;v為頻率,單位s-1。普朗克認為輻射物質中的能量變化是量子化,也就是發射或吸收輻射能必須是hv的整數倍(ε、2ε、3ε… nε),並且是一份一份地按不連續方式進行的。 1905年愛因斯坦(A. Einstein)在解釋光電效應實驗現象時,以普朗克量子假說為基礎,提出了光子說。他認為光是由系列被稱為光子的能量小包組成,每一光子的能量也是ε=hv,不同頻率的光子具有不同的能量,由於頻率與波長成反比,所以短波長的光具有較高的能量。一個具有足夠能量的光子(hv)被物質中的一個電子吸收時,一部分能量消耗於從物質的束縛中逸出電子所作的外逸功(A),剩餘部分的能量轉換為外逸電子(稱為光電子)的動能(½ mv2)因此: hv = ½ mv2+ A 此式為愛因斯坦光電效應方程。植物光合色素吸收一個適當能量的光子以後,也會從色素分子中逸出一個光電子。一個光子不能把它的能量(ε)傳遞給兩個或更多個電子,兩個或更多個光子的能量,也不能結合起來發射一個電子。因此,必須有超過一定臨界值的能量光子,才能使色素分子中的一個電子受激發,進而啟動光合作用。 2010年林圓先生(Mr. Yuan Lin)在解釋絕對恆定態能源實驗現象時,以普朗克量子假說和愛因斯坦光子說為基礎,提出“絕對恆定態能源”說,他認為光無論是物質波或粒子流都受到光的介質,也就是背景能態(B)-宇宙背景輻射的影響,而決定光形成物質波或粒子流的關鍵因素在於背景能態,它和光量子形成共相作用,也就是說:頻率相同、近似或相異的能態,都會改變光量子的能相,因而決定光以物質波或粒子流型式顯現;光照的熱能,在林圓力學中被視為一粒一粒以光速運動的粒子流連續撞擊所造成。 由於背景能態是所有及一切包括各次元象限及其事物現象藉以成立之因素,而背景能態的最初起態為絕對恆定態(AC),故維繫絕對恆定態的能源則為絕對能源(ES),兩者合稱為絕對恆定態能源(ACES),此能態可驅動背景能態影響量子態行為並引發連鎖效應,故: hv(ACES)= ½ mv2+ A…..(1) 此式為林圓力學光電效應第一方程式,也稱為絕對恆定態能源驅動量子方程式。 本實驗目的在證明第一位進化成功的新種人類林圓先生,可應用驅動量子技術,在分子量不變、構造式不變、構形不變、溫度為25℃、大氣壓力(1.0atm)下、pH=7.0,以及密閉隔離空間、無催化劑、無生物活性物質、無化學性物質和無物理性作用力接觸下驅動背景能態,影響量子態行為,改變半胱胺酸的濃度。 由以上的實驗結果可知,對照組以及經過林圓先生以絕對恆定態能源處理的樣品濃度,有顯著的差異(p=0.008)。證明新種人類林圓先生可應用絕對恆定態能源和新生物學工程技術驅動背景能態影響量子態行為,使半胱胺酸的濃度改變。 |
||||||||||||||||||||||||||||
|
||||||||||||||||||||||||||||
|
||||||||||||||||||||||||||||